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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差押解刘玉佩上路时又给她换了一套刑具,将那付套颈大枷换了连手的铁枷。
原来枷有两种,一种只枷住头颈,双手另上一付手枷,可用手托着枷行走。
另一种用于重犯或怕犯人反抗的,则是在枷前部还有个圆孔,分开时便是两个半圆缺口,合拢肘便将双手在腕部枷住。
将头颈和双手锁在同一付枷上,这样双手不但不能托着铁枷,减少痛苦;而且手臂酸痛不支时,还会牵着头颈屈曲向下,更增痛苦。
通常犯人戴上此种大枷,不消半天,便困苦不堪。
公差知她武艺了得,不仅给她上了连手铁枷,而且戴得十分残酷,她手上原有的铁铐没有除去,只是将铐向下狠命一推,在铐上一寸处再用大枷锁锁住,因此双手被铐得更紧,不单是腕部,便连肘部也被硬并在一起。
原来的手铐深嵌入伤口内,使她更是痛上加痛。
这次刘玉佩上的不但连手,而且是特重铁枷,足有八十斤重。
她虽然身强力壮,但这几天受尽折磨,虚弱无力,也被压得几乎站不起身来。好容易硬撑着站了起来,挪步也十分困难。
因为脚上铁镣换了一付更紧更重的,牢中原用的一付较宽松,刘玉佩偷偷将裤脚塞在刑具和皮肉之间,因此走动时还不感十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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