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夜色下,雄伟的伊阙如同拱卫帝京的门户,庄严地矗立在伊水两岸。水面上鲤鱼飞跃的声音不断响起,在月光下溅起星星点点的水花。河水彷佛温暖而柔软的丝绸,让人惬意得几乎想睡去。

“死丫头,”程宗扬道:“自从离开南荒,我就觉得你越来越不精神。开始吧,还有精神整天跟我犯坏,现在就像蔫了一样,懒洋洋的只想睡觉。喂,是不是离开大海太久了?”

“大笨瓜。”

程宗扬道:“等老头的事情办完,我带你去海边。到时候你想怎么游就怎么游,想游多久就游多久。要不我们就建一座临海的别墅,一半的房间就建在海面上,卧室里面挖一个游泳池,下面直接通着大海。或者我们乾脆把一半的房子建在海里——”程宗扬正在畅想,衣角忽然一紧,被小紫扯着潜到水下。程宗扬赶紧闭气,一边睁大眼睛。

小紫从水中伸过手指,按在他唇上,示意他噤声,一面朝水下潜去。

岸边生着大片大片的芦荻,细长的芦杆弯成弧形,被顶端沉甸甸的芦葭压得向水中倾斜,梢头露出一团团白色的芦花。小紫像鱼一样灵巧地在芦根的缝隙间游动着,没有碰到一根芦苇。

程宗扬一口气用尽,想露出水面透口气,却被小紫拉住。她一手攀住程宗扬的脖颈,精致的面孔贴过来,吻住他的嘴唇,轻轻喥了口气。程宗扬胸中烦闷尽去,口中胸中充满了少女香甜的气息。两人挽着手,静悄悄停在一片芦苇丛中。

一辆马车倾斜着陷在芦苇荡里,芦杆被车辙轧得东倒西歪。驭手倒在车旁,背心处有一个血洞,正不断涌出血沫。

马车的帘子被利刃切开,一名戴着面纱的少女惊惧地蜷着身,躲在车厢的角落里瑟瑟发抖,她双手抱着肩膀,拚命摇着头,“不是我,不是我……”

一名蒙着面孔的黑衣人把她扯出来,一把揪下面纱,托起她的下巴,在月光下看了两眼,然后朝后面的同伴摇了摇头。

后面那人眉头皱起,然后一点下巴,黑衣人松开少女,随即一刀从她胸下刺入,刀锋穿过肋骨,准确地刺穿心脏。那少女身体一震,软绵绵倒下。两人收起刀,随即消失在芦苇丛中。

程宗扬口鼻都没在水中,只在芦苇丛间露出一双眼睛。

没想到刚到洛都,就目睹了这样一起凶案。那两名黑衣人动作没有半分拖泥带水,自己想阻拦也来不及。

等两名黑衣人走远,程宗扬从水中出来,只见那名少女倒在车厢中,胸前被利刃刺穿,一件精致的绸装沾满血迹,已经毙命。

凶手是谁,受害者是谁,原因是什么?这些都一无所知。

能看出来的是那辆马车相当不错,还有少女身上的衣饰,绝非一般人家,佩戴的簪铒也价值不菲,腰间系着的一对鸳鸯鸣玉,足有半只手掌大,玉质莹白润泽,做工精巧,价比黄金,不知是哪家的女眷遭此劫难。

小紫拉起那少女的手,摸了摸,然后道:“程头儿。”

程宗扬接到小紫递来的手掌,发现那少女手掌虽然柔软,但指关节处有一层薄茧,显然是干惯力气活的。

程宗扬从少女头上拔下一根簪子看了看,“那两个人不是劫财的。这簪子起码值几十个金铢,居然连看都不看。劫色也不是,这衣服还好端端的。”

小紫道:“那就是复仇了?”

程宗扬也不敢确定,“不好说。”

这少女显然是穿了别人的衣物,假冒身份,但蹊跷的也在这里。从她手上的薄茧判断,她所处的环境并不十分优越。但她身上的衣料自己曾在晴州的绸缎店见过,是被列为贡品的江陵丝,价格不是一般的贵重。从现有的线索推断,很可能是主人家发现自己被仇家盯上,于是让婢女穿上小姐的衣物,引走仇家,最终仇人出手,只杀了婢女——问题在于这户人家的背景究竟是什么?

这少女既然能冒充主人的身份,必定是那位小姐的贴身婢女。但能用得起江陵丝的富贵人家,内宅的婢女也是锦衣玉食,手上别说茧子,就是粗糙一点也未必能伺候小姐。

从她手上的薄茧推断,那户人家并不是十分显贵,可如此贵重的江陵丝怎么会穿在她身上?还有她身上的饰物,都是上等的珠玉,尤其是那对鸳鸯鸣玉,还有她簪上那颗龙眼大小的明珠,就是有钱也未必能买来。

一边是寒门素户的小婢,一边是华贵之极的衣饰,中间这位小姐的身份显得扑朔迷离。相比之下,那两名杀手的举动就留下太多信息——看到人被掉包,立即杀人灭口,显然是寻仇。杀人之后一芥不取,就更昭然若揭了。不会是盗贼,也不会是外面雇佣的杀手。目标明确,行动利落,只可能是某家的门客,或者部曲。

程宗扬想了一下,把簪子和玉佩收进怀里,然后道:“摄像机呢?让惊理把这些都录下来。”

片刻后,惊理从芦苇荡中出来,小心翼翼地拿着那只摄像机,说道:“那两个人走得极快,奴婢只照到一个背影,不甚清楚。”

程宗扬指了指马车,“都录下来。把脸照清楚。还有那个驾车的。这事有点蹊跷,既然如此遇上,先留个证据。”

…………………………

夜色渐渐褪去,一缕微亮的光线出现在地平线上,照亮了青色的芦苇,金黄的原野,还有碧绿的河水。程宗扬坐在芦苇荡中,手里拿着一杆碳黑色的鱼竿,长及两丈的竿身顶端比芦茎还要纤细,下面垂着一根透明的鱼线。

水面没有浮子,以程宗扬如今知觉的敏锐,鱼线上再细微的颤动也能感知。他闭上眼,享受着轻风的吹拂。忽然间鱼线一沉,鱼竿细细的顶端被坠得弯曲下去,形成一个弯弧。

程宗扬手指微微放松,确定鱼已经上钩,才缓一下紧两下,那样不疾不徐的稳稳收回。

水面荡起一圈圈的涟漪,那条鱼在水下不断挣扎,试图摆脱鱼钩。纤细的竿梢摇摆着,似乎随时都会折断。程宗扬却没有丝毫担心,这鱼竿看似纤细,其实坚韧程度远远超乎想像。在自己并不彻底的测试中,无论鱼竿还是鱼线,挂上半吨的物体都没有问题,就算咬钩的是条鳄鱼也能钓起来。

水面的晃动越来越激烈,突然一条鲤鱼从水下跃起,赤红的鱼鳍在阳光下闪烁着,几乎跃上竿头。

程宗扬右手往后一甩,不等鲤鱼落下,就将它高高提起,顺势扯到岸上。

鲤鱼在芦苇间湿泞的泥土上不断跳动,程宗扬一边取下鱼钩,一边折了根芦苇,用芦杆穿过鱼鳃,打了个结,放在脚边的水坑中。

“小程子,开张大吉啊。”朱老头拢着手从芦苇间钻出来,眼巴巴看着那鱼道:“啧啧啧啧……这鱼起码有三斤多吧?瞧这活蹦乱跳的,咕嘟咕嘟炖锅汤,那滋味——鲜得很!”说着狠狠咽了口吐沫。

程宗扬道:“想吃鱼?自己钓去。昨晚是谁把带的乾粮都给喂驴了?这会儿想白吃?别说门了,窗户都没有啊!”

“小程子,大爷那驴不是伤了蹄子吗?吃你点儿乾粮咋了?”

“一点儿?你一点儿没剩好不好!要不是我还带着鱼竿,今天早上大家就喝西北风吧。”

“小程子,你咋这么小心眼儿呢?钓就钓!”朱老头道:“大爷也带着竿儿呢!”

程宗扬斜眼看去,只见老头儿拿着一根不知从哪根扫帚上撇下来的细竹竿,上面绑了根线——还是几根不同颜色的线胡乱拼接起来的。整副鱼竿最值钱的就是鱼钓,是一根断了针鼻的缝衣针弯成的。一根鱼竿,硬让老头弄出色彩鲜明的丐帮混搭风格来。

朱老头却是十分得意,“小程子,瞧瞧大爷亲手做这鱼竿!比你那竿儿也不赖吧?”

程宗扬瞧瞧自己手里的高科技鱼竿,再瞧瞧老头那连叫花子都看不上眼的破竿,直想一口啐过去。

朱老头还在得瑟,“小程子,敢不敢跟大爷比比,看谁钓得鱼多?”

“哎哟大爷,我真不敢。”程宗扬道:“就你那竿,我赢了也丢人!”

“年纪轻轻,咋一点胆子都没有呢?”朱老头道:“挂点彩头!你要赢了,大爷那驴归你!”

“那驴你千万留着!万一碰到失主,我浑身是嘴都说不清!”

程宗扬换上一副笑眯眯的表情,“老头,你要真想赌,咱们换个彩头——你要输了,岳鹏举当年跟你的恩怨一笔勾销,怎么样?”

朱老头哼了一声,“要是你输了呢?”

就他那破竿,自己要能输,还不如淹死得了。程宗扬大度地说道:“你说!条件随便开!”

“大爷也不坑你,”朱老头道:“你要输了,就帮大爷个忙吧……”话音未落,老头儿手忙脚乱地收起他那破竿,“哎哟!这可上钩了!小程子,瞧瞧大爷这手艺!这运气!”

“等等!”程宗扬叫道:“你那也叫鱼!”

朱老头的鱼竿上挂着条摇头摆尾的小鲫鱼,从头到尾还不足一指长。

朱老头老脸笑得菊花一样,“瞧你说的,这不是鱼难道是驴?”

“你就钓一百条也比不上我这一条啊!”

“看谁钓得鱼多——有一条算一条,你就算钓上一条驴那么大的鱼,那也算一条。哎哟!又上钩了……”

朱老头根本不带挑的,钓上来就算鱼,一会儿工夫就钓了五六条,最大一条差不多有巴掌大,由于太大,还险些把鱼线给扯掉。

程宗扬钓得也不慢,可他用的鱼钩根本钓不了小鱼,最小一条也有一斤多,这会儿只钓了三条。

“老头儿!先说清楚帮什么忙!你要敢耍赖,我立马翻脸!”

朱老头嘿嘿笑道:“一点儿小忙——给大爷买点东西。”

“什么东西?”

“洛都西边的正门叫雍门,雍门往北,叫上西门。雍门和上西门之间那块叫金市。”朱老头道:“金市里面都是做生意的,大大小小的铺面,差不多有四五百家……”

“先别急!”程宗扬放下鱼竿,从腰包里拿出一张纸条。

汉国的贸易大都在城中固定区域进行,称为市。出发之前,他先让人整理了洛都最重要的商业区,一共九个市,这会儿从头看到尾,压根儿没找到朱老头所说的金市。

“老头儿,你又蒙我的吧?洛都九市,哪儿有金市?”

“小程子,这你就不懂了吧?你记的九个市,是六朝人做生意的地方。金市的生意,可不止六朝,什么大食、大秦的胡商,都在金市。”

程宗扬半信半疑,“看不出来,你还搞进出口贸易——你想买什么?外面贩来的珠宝珍玩,还是玉石香料?”

朱老头道:“大爷瞧着,你的七里坊弄得不坏——你就给大爷买条街吧。”

程宗扬一听眼都红了,痛斥道:“买个火鸡!买条街?你说得轻巧!那得多少钱你知道不知道?换成金铢,能把你砸死几百次还有剩的!”

“小程子,赌不赌?”

“傻瓜才跟你……”程宗扬突然精神一振,喝道:“赌了!”

朱老头竖起大拇指,“有志气!”

说着又一条鱼上钩,朱老头笑得见牙不见眼,赶紧提竿,却见鱼钩上挂了半条鱼……

一刻钟后,程宗扬神态悠然地坐在芦苇荡中,他手腕漂亮地一抖,鱼竿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透明的鱼线笔直飞出,挂着蚯蚓的鱼钩落入水中,立刻一沉,轻轻松松就有鱼儿咬钩。

程宗扬一边收杆,一边摇头叹道:“这水里的鱼也太多了,随便钓都能钓上来,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啊。”

朱老头黑着脸蹲在一边,自从钓上来那半条鱼之后,老头儿就走了霉运。不知从哪儿游过来一群食肉的黑鱼,把近岸的小鱼一扫而空。那些黑鱼体沉力大,在岸边横冲直撞,朱老头不小心钓住一条,差点连鱼竿都赔进去。

相比之下,程宗扬运气好到爆表,离岸边三四丈外一片芦苇荡里,聚着一窝正值繁殖期的鲤鱼,只要下竿就没有落空的时候。他的鱼竿拉开足足两丈有余,鱼线一甩,轻易就甩出四丈。朱老头可就惨了,那根竹竿才五尺,加上鱼线也不到一丈,连鱼群的毛都摸不着。

眼看那群黑鱼没有一点离开的意思,朱老头再也坐不住了,赶紧挪个地方。他刚找了片地方坐下,又想起什么,屁股跟着了火似的蹿起来。结果晚了一步,他前脚刚走,后脚那群黑鱼就游了过来,把他那一窝用苇叶穿起来的小鱼吃了个乾乾净净。

半个时辰之后,程宗扬伸出两根手指,“二十比零!瞧瞧这事弄得……要不我匀你两条?免得你老人家的脸面丢到河里捡不起来。”

朱老头黑着脸道:“紫丫头!这臭小子有什么好的?你就这么帮他?”

小紫浮出水面,笑道:“人家已经上了程头儿的床了,程头儿要是输了,人家也没面子啊。”

“你就是想让他赢,也好歹给大爷留一条啊。”

小紫笑道:“最大的一条给你好了。”

一条鳞片金黄,背鳍火红的肥鲤从水中跃出,直接咬上朱老头的竹竿,那鲤鱼足有三尺多长,两条的鲤须游龙般扭动着,巨大的力量险些把竹竿咬碎。

朱老头脸色由阴转晴,急忙一手勾住鱼鳃,笑得嘴巴都合不拢,“赤鳍金鲤啊!小程子!快烧火去!赶紧炖锅鱼汤,大爷尝尝鲜!”

程宗扬把钓的鱼大都放回水中,只留了两条剖洗乾净,从鳃后切开,挑去腥筋,用芦苇穿了,挂在车旁。

程宗扬穿越以来,一多半时间都在路上跋涉,别的辛苦也就算了,只是说到做饭,气就不打一处来。最初跟着吴大刀那些糙汉,论打架没一个孬种,论做饭个顶个的废柴,能把东西烧熟就算不错了,口感那俩字什么意思压根没人懂。太泉之行跟着武二和萧遥逸,武二就不提了,那厮就是一牲口,干活从来不沾边,吃的时候不合口味,还要叽歪几句,程宗扬不止一次想把锅扣到那厮脸上。小侯爷倒是没架子,给什么吃什么,从来不挑剔——意思是只要“你们”做的,再难吃我也吃。让我生火做饭,免谈!

相比之下,这是最有希望的一趟,队伍里足足有三个女人。可做饭的时候,程宗扬才知道不管什么时代,职业女性全都靠不住!

小紫对烹饪没兴趣,如果按她的口味,大伙最好都别动火,全吃生的最好,口感丰富,还有营养。罂粟女和惊理是女杀手,只擅长吃苦,不擅长吃饭。如果一顿饭能做出几个花样,也干不了这一行。程宗扬也很想和大家一样,凑合点填饱肚子得了。但味如嚼蜡地吃过一顿她们做的晚餐,出于对自己味觉的负责,程宗扬只好重新抄起锅勺。

这一回太阳竟然从西边出来了,老家伙居然亲自动手做了锅鱼汤。鱼头和鱼尾做了个焦溜头尾,多出来的鱼肉做了个红烧,一点都没浪费。

朱老头道:“洛都的鲤鱼,可是天下难得的美味啊。”

程宗扬尝了尝鱼汤,顿时狠狠震惊了一把,“都说龙肉是天上的美味,这鱼都快变成龙了,难怪老头舍得动手。”

“白龙下渊,化而为鱼。”小紫道:“要跃过龙门,才好再变成龙。”

红日初升,萦绕在两岸间的水气渐渐散开,远方的景物逐渐变得清晰。伊阙彷佛一座敞开的大门,露出门后一座巍峨的大城。雄伟的城墙沿着地平线整齐铺开,两座用汉白玉砌成的楼阙高耸入云,甚至能看到上面的朱雀图案,彷佛倚天而立的卫士拱卫着宫城,城内数不清的宫殿楼阁连成一片,一眼望不到尽头。四尊巨大的金人分列四方,它们手持承接甘露的铜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宫城最高处,是一座宏伟无比的宫殿,即使隔着数十里的距离,依然能感受到它惊人的气势。

程宗扬望着那座梦境般华丽的帝京,良久叹道:“这么高的龙门,想跃过去可不容易。”

…………………………

伊阙的关门外人如潮涌,每天都有无数人争相涌入这座繁华的帝都。走在人群中,程宗扬明显感受到汉国与晋宋两国不同的风气。

汉国尚武之风极盛,汉国只禁止民间持有劲弩和铠甲,其他不论,因此往来的旅人大多佩戴刀剑。让程宗扬惊奇的是,汉国佩戴武器最多的并非游侠少年,而是士人。无论是头戴高冠的官员,还是结着方巾的文人士子,无一例外都腰佩长剑。并且还不是晋国贵族那种镶金嵌玉,装饰性远大于实用性的宝剑,而是真正用于格斗的长剑。大多数人的剑鞘和剑穗都有些陈旧,显然经常使用。

他们无论乘马还是徒步,都挺身按剑而行,一个个神情磊落,气宇轩昂。挺拔的身姿,腰悬的长剑,使汉国的文士迥异于晋宋士子的文采风流,显得刚劲质朴,充满了尚武豪放的气概。

汉国的豪杰佩刀最多。刀乃百兵之王,无论骑战还是步战,刀都是最容易操纵,也最容易发挥威力的武器。街头巷尾短兵相接之际,一柄长刀在手,就等于多了一条性命。

少年多用弹弓,他们鞍侧往往一边悬着弓匣,一边挂着盛满弹丸的革囊,最明显的标志则是坐骑旁带着笼头的烈犬,还有臂上架的苍鹰。可以说只要架鹰走犬的,都是游侠少年。

还有一种行人也带着弓,但他们所用的箭矢别具一格,尾端都系着极细的丝线。这些人是擅长弋射的猎户,箭尾的丝线能够有效地收回箭矢和猎物。因此携带弓矢的同时,他们多半会在肩头扛着一柄猎叉,上面悬挂着捕获的猎物。

另外一种带的多是短刀,刀鞘错金涂银,甚至用犀角、象牙为柄。这些是家资豪富的商人,武器往往是外露的财富。

汉国贵族佩戴的多是短剑,剑鞘上嵌着象徵身份的宝石和白玉,华丽丰凡。他们骑着骏马,在成群奴仆的簇拥下迤逦行来,充满了王侯贵族的傲慢与尊贵。

还有一些携带着顶端开刃的刻刀,那些是中低级的官吏。汉国虽然以造纸闻名,但官方档案多是以竹简和木简为主,以便于长期保存。汉国不用科举,官员大都是推举而来,吏员则是世袭。擅长律法的刀笔吏,在汉国是一股令人畏惧的力量。

程宗扬牵着坐骑,随着人流涌入关门,一路看得目不暇接。忽然身边传来一声惨叫。一名中年人刚走到门下,一名少年突然猛扑过来,从怀中拔出尖刀,狠狠刺进他背心。那中年人惨叫着扑倒,接着一名体格雄壮的豪士飞身而出,拔刀斩下他的头颅。

门前一片哗然,行人纷纷退避。少年抛下尖刀,用衣服包住滚落的头颅,闪身钻入人群,消失不见。那名豪士却把染血的长刀往面前一插,神态从容地在尸体旁盘膝坐下,放声喝道:“天诛小人!”

“好汉子!”旁边一群少年高声叫好。

关门前守着着一队朱衣黑甲的士卒,血案刚一发生,士卒们就立刻围来,迅速将那名豪士带走。

周围的目击者议论纷纷,程宗扬扭过头,一脸不解地望着朱老头,“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杀人——汉国治安有这么乱吗?”

“这是寻仇,轻易不会伤及无辜。”朱老头见怪不怪地说道:“没瞧见已经有人抵命了吗?”

“说杀人就杀人,这个也太……太质朴了吧?”

一名少年大声道:“这贼子敢陷害郭大侠!今日伏诛,乃是天意!”

在那些少年大肆宣扬下,程宗扬很快弄明白了来龙去脉。按照汉国的习俗,天子即位就开始修建陵墓,如今天子登基十余年,陵墓已经建成大半。汉国十分重视厚葬,天子的陵墓并不是一座简单的坟墓,而是模仿世间宫室建起的寝宫。除了陵墓之外,还有一整套的城池宫殿,一切都与世间一样。为了让帝王死后仍能享受世间的繁华,汉国甚至会在陵墓周围建起城市,把附近的豪族富户迁到陵区。有名的五陵少年就是这些富户的子弟。

当今天子也是这样做的,但他气魄更大,直接下诏将汉国所有家产三百万贯以上的富户全部迁至新建的陵区。据说编入迁徙名册的足有六万户,汉国豪族的鼎盛可见一斑。

而这些被迁徙的富户中,有一位声名赫赫的布衣大侠,名声大得连程宗扬在几千年后都听说过:郭解。作为游侠列传中的重点人物,这个名字几乎就等于大侠的代名词。

问题是郭解名声虽然响亮,家产其实并不多,离三百万贯差着一大截。但当地官吏觉得他留在本地是个大麻烦,于是把他的名字也报了上去。郭解的门客和交好的友人多方联络,希望能把郭解从名册中剔除,甚至找到大司马大将军霍子孟,向天子转述郭解家贫,不适合迁徙。谁知一向对大司马言听计从的天子很惊讶地反问:“郭解一介布衣,居然能找到大司马亲自说情,难道会很穷吗?”

霍大司马无言以对,只好不再提及此事。

等到郭解迁徙时,由于家贫,各方受过他恩惠的人家都送来钱财资助,但当地的官吏居然禁止郭解见客。郭解门下都是豪勇之士,被一个小吏欺到头上,当即大怒,刺杀了为首姓杨的掾吏。

汉国豪杰慷慨悲歌,郭解的门客固然气血豪雄,杨家也不是任人欺凌之辈。杨家送葬之后,立即派人赴洛都告状,却没想到已经有人守在伊阙,以至于酿成血案。

那些少年,包括杀人的豪士,其实根本没见过郭解,只是钦佩于郭解素日里行侠仗义,才毅然出手。为了不连累郭解,动手的豪士还主动留下来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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