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有一只病重的麻雀,她无力躲避冬日的严寒,想要找一个温暖的庇护。

她找到一棵橡树,问橡树她能不能在叶子里避寒,但那是一棵冰冷而傲慢的橡树,没同意。

梨树、白杨树、柳树、榆树,他们都说不。

后来,第一场雪来了,麻雀到松树那儿最后试试运气,松树说:“我给不了你多少保护,我只有漏风的针叶,但是我的回答是:可以。”

多高兴啊,麻雀在那避寒,活过了冬天。

看到这个,上帝决定惩罚那些自私的树木,从那天起,所有的树木都在冬天掉光叶子,除了松树,因为他救了麻雀。

这是张明曾讲给我听的故事。

那时,天真的我,以为我就是那只麻雀,张明就是我的松树,他会永远庇护着我渡过每一次严寒,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幸福的生活下去。

可是,现在我才明白,松树的叶子太细,无法保护麻雀,而如果真的有上帝,他为何不直接拯救那只麻雀?

人总是编造一些虚妄的幻想来骗自己,假装一切最终都会变好。

树木的叶子会再长出来,麻雀死了却不会再复生;树木可以活很久很久,麻雀的生命却脆弱又短暂。

上帝,从不会出现在弱者面前……

一切都是狗屁。

我终于还是听到了张明的消息。

案件的审理结果在第二天传遍了这个社会的各个角落,人们痛斥着世道的不公,却没有人能做什么。

周院长的家门口每天都被记者围得水泄不通,没有人发现一个独眼的男人混在其中。

也没有人防备,一把尖锐的匕首从话筒后面刺出,割破了周院长的咽喉。

周院长当场死亡,凶手在人群的尖叫声和镁光灯的闪烁中被逮捕,他没有反抗,没有说话,报纸上只看到张明被押解的背影。

我告诉陈宇轩,那个男人是我的爱人,是我一辈子唯一的爱人。

几天后,我收到一个包裹,里面是一个厚厚的笔记本,布满了张明歪歪扭扭的字迹。那是一本自述,扉页上写着:给我此生最爱的女人。

“瞳瞳,当你见到这笔记本时,我一定已经下定决心离开你。这里面有你有权利知道的事实,可是这个事实会带给你巨大的伤害。

我不知这样做是否正确,但仍然写下了这些东西,希望你能听到我心底的忏悔。

我是张明,二十五年前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

在我的记忆中,父母对我非常宠溺,我的童年是在无忧无虑中渡过的。

无忧无虑,代表着幸福,也代表着平淡,童年发生的事情我基本都忘光了,除了一件事。

从我记事起,就记得妈妈经常带着我坐上公交车,穿过半个城市,来到一个居民区的小广场,在那里坐一下午。

我奇怪地问妈妈我们来这里干什么,她只是笑笑,指着远处一个依偎在母亲身上的小女孩问我:『你看那个小妹妹可爱不可爱?』

那真是个可爱的女孩,像个小天使一样,可是她的眼睛是浑浊的,妈妈告诉我,她是个盲童。

『我可以去找她玩吗?』我问妈妈,她却只是摇头。

一晃十几年过去,我们每隔几天都回去那个广场看那个女孩,看着她一天天长大,越来越漂亮,看着她学会用导盲棍走路,看着她用盲文阅读。

虽然我从未和她说过一句话,但我知道我已经爱上她了。

她的美丽,她的坚强,她的一笑一颦……

彼时我只是一个小混混,整日在外与狐朋狗友瞎晃,学业一塌糊涂,在我乱七八糟的生活中,那女孩是唯一的一盏光明。

我不理解为何母亲十几年如一日的带我去看她,也不明白为何每次回去父母都会大吵一架。

我曾经追问过,却只能换来父亲的暴怒和母亲的痛哭。

后来,父亲离开了这个家,跟人去外地做生意,而我在高考落榜后只能选择当兵,母亲则独自留守家中。

两年时光,我没再见到那个女孩。

我深刻的想念着她,超过想念我的母亲。

退伍那年,母亲来信说父亲回来了,赚了很多钱,我们会过上好日子。

我非常开心,因为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有了钱,我就可以去找那个女孩,给她治好眼睛,娶她做我的妻子。

在满怀的期待中踏上归途,推开家门,看到的却是缠绕我一生的噩梦--父亲的尸体就躺在客厅正中,母亲高高悬挂在房梁上,茶几上摆着她的遗嘱。

所有的美梦都被击碎了,我浑浑噩噩地渡过了半年,我没有去找她,我甚至害怕见到那路公交车,害怕面对任何有关她的东西……

母亲的遗嘱里告诉我,在我出生的时候,患了一种叫『曲氏综合症』的病,这种病在医疗界还有另外一个名称--不是绝症的绝症。

医生说,这种病理论上存在着治愈的希望,但是手术的要求十分严苛。

这是只存在于RH阴性血型人身上的先天性目盲,不同于无需配型的眼角膜移植手术,这种病的治愈,需要相同血型且捐赠人与受捐人年龄不得超过五年差异的角膜移植--简单来说,能找到这种捐赠者的希望无疑趋近于零。

父母没有放弃希望,对这个保守家庭来说,我代表着传宗接代的希望,因此父亲跑遍全国,想要找到合适的角膜,但换来的只是一次次打击。

眼看着我一天天长大,生活与正常儿童渐行渐远,一个疯狂的想法逐渐在父亲脑中萌生……

我们搬离了城市,住回偏僻的农村老家,在这里,母亲悄悄的诞下了一个女婴--一个小我三岁的妹妹。

这个女婴并未在我家停留多久,由于法律禁止活体捐献,父母只得求助于黑市,支付了天价的手术费,没有留下任何记录,在三岁那年我第一次张开了眼睛。

而那个女婴,被已无力再多抚养一个孩子的父母被抛弃在一对四十岁仍未诞下一儿半女的夫妇家门口。

即使做的时候已下定决心,但或许只有身为人母才能感受得到骨肉离身的痛苦,在母亲的心里从未真正放下那个孩子,只是现实不允许他们有任何瓜葛。

父亲带着财富归来,对母亲来说等于重燃了骨肉相聚的希望。

她本计划不惜一切代价把孩子讨回来,却没想到父亲在外从事的竟是毒品生意,他私吞了老板的货款逃回家中,没过几天便被人追上门来。

母亲幸运的躲过一劫,但父亲没能逃脱惨死的命运,所有钱财被悉数搜回,还包括了家中所有积蓄,丧失一切希望的母亲留下遗嘱自缢身亡,原本的家庭短短时间就只剩下我一个人。

最终,我想清楚自己应该面对现实,主动担起父母留下的责任,偿还他们的罪孽。

我卖掉了房子,并打听到那对夫妇的情况,知道妹妹的养父在一家酒店做工,于是我也去那里寻了份保安的工作,主动接近他,向他坦承了一切……

那天我被他狠狠揍了一顿,并要求我永远不得靠近他的家人半步。

但我始终未曾放弃,我告诉她不会让妹妹知道任何真相,只想帮她治好眼睛,还她正常的生活。

最后,我终于获准以男朋友的身份接近我的妹妹,担负起这个家庭所有开销。

我知道我们是骨肉血亲,可是知道得太晚,爱情早已占据了我整个内心,我无法抑制对她的爱慕。

朝夕相处中,我一遍遍地告诉自己她是我的亲生妹妹,却始终难以清除掉脑中想与她共渡一生的幻想。

终于在一次意外中,我第一次见到了她的胴体,积压的情感和欲望在一刹那爆发,我控制不了自己,我猥亵了她。

事情一旦开始就无法停下来,我像着了魔一样,无数次在我亲生妹妹的身体上留下亲吻和爱抚的痕迹,天知道我花了多大的毅力才阻止自己更进一步,但这丝毫不能减轻我的罪恶感。

我曾经想过离开她的生活,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翻看了她的养父的手机,相册的内容让我如遭雷殛,里面有近百张瞳瞳的照片,其中大部份是她沐浴和如厕时拍摄的。

那一刻,我才知道我的妹妹身边有一头禽兽,我不能就此离开。

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尽快治好瞳瞳的眼睛,我开始卖血、捐精,任何能够赚钱的事情我都曾尝试过,我向瞳瞳的养父提出借钱做手术的要求,他勉为其难答应了,我们终于凑够了五十万,仿佛看到希望的曙光。

然而检查的结果再次将我打入绝望的地狱,我不甘心,我瞒着瞳瞳去求那个人面兽心的院长,却听到这辈子听到的最无耻的要求。

人可以自私到什么地步?

我一直以为自己不是个自私的人,我一直以为自己可以为了瞳瞳放弃一切,但那天我才知道,自己和那些自私的小人没什么区别。

我本可以坚持拒绝姓周的混蛋提出的交易,可是他那一句『要么答应我的要求,要么把你的眼睛还给瞳瞳』击垮了我,我告诉自己我必须要保护瞳瞳,不能失去这双眼睛,可是我内心更深处知道,我终究是自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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