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弱水三变 趾秀足香

木骷髅来时为何舍密道不用,故意在绣阁迷阵外现出行迹,引来诸葛残锋和别王孙两大高手,至此再清楚不过。

舒意浓自白如霜处撬出的情报,已透过潜行都传递给耿照,他一听阙芙蓉兄妹奉命将自己交出去,便知来者必是血骷髅一方的人,却没想到堂堂血使大人竟是亲自前来,“赵阿根”可谓面子不小。

门窗俱碎,连墙柱都像被巨大的铁球抡扫过般,歪斜破碎,惨不忍睹,诸葛二人站在破破烂烂的空框间,头顶尘埃簌落,瞧着既荒唐又诡异,但在红裳丽人的鹰喙大枪之前,耿照半点也笑不出来。

女郎身形高大,那枪斜掖着几与她同高,便没九尺也有七八尺长,杯口粗的枪杆似坚似韧,杆身上有几圈淡淡的接合痕迹,考虑适才她抽退以闪避刀劲时,鹰枪忽暴长数尺,穿过凌空迸碎的木桌攻击诸葛,枪杆应有伸缩机关,或许前后段所用的材质相异,才能兼具坚硬与柔韧两种相悖的物性。

巨大的枪首雕成一头敛翅直颈、栩栩如生的扁平金鹰,喙翼宛然,仿佛自云端向下俯冲,同样兼具力与美,一如兵主。

已知鹰翼可展,化枪为单枝、乃至双枝之戟;鹰喙是枪尖,鹰尾是倒置的月牙铲,量体惊人的鹰身既扁平如楯,挥舞时威慑又似铜锤铁瓜,贯破木桌、将其搅碎的也是这部分。

尘屑落尽,血骷髅终于看清屋内之人,长笑道:

“别王孙!我知你护儿心切,你若肯安分离开,不碍本座之事,我保证还你个完好无缺、活蹦乱跳的儿子。我要带不走他,只带脑袋也无不可,劝你莫要自误,以免追悔不及!”既狂且飒,便经簧片变造,仍可依稀辨别出原本语声是动听的。

耿照心想:“别庄主隐居多年,她却能一眼认出,然而明显不识诸葛前辈。”总觉哪里不对,一时间却说不上来。

别王孙微佝的身影透过空荡荡的破碎门框望去,似乎更加萧索,半天才总算理解她的语意似的,落寞道:“办不到。”解下腰带,随手一抖,那根两指宽的白绸带子倏忽绷得笔直,钢片般迸出“嗡”的一声振响;悠颤未绝,绸剑已至血骷髅身前,再一步便要刺中咽喉!

(……好快!)

耿照想不到看似厌世懒汉的别王孙,居然是名快剑手,不仅出手快,身法更是迅捷无伦,这一刺须得跨越两丈余,别王孙只用了一霎眼,快到少年看不清他是如何起脚动身的,绸剑便已破空飙至!

以短对长,能否欺入敌兵范围,乃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别王孙的绸带距血骷髅的咽喉要害虽差一步,然而已突破鹰枪的杆围,战斗判断精准到骇人的地步,彻底颠覆了树懒般的外在形象。

惟此一步,却是天差地远。

鹰枪由下往上一挑,金鹰堪堪挡住绸剑,血骷髅腋臂微收,皓腕一拧,枪杆飕飕急转,枪首双翅“唰!”应声开展,旋如扇叶轮飞,俄顷间连挡五削十三刺,这一步之差仿佛有墙垣阻隔,无论如何就是难以逾越。

激战爆发于耿照头顶四尺处,差不多就隔着血骷髅一条雪酥酥的结实长腿,但见枪带金芒,灿若日轮,令人难以逼视,而别王孙却像擎着一抹粼粼波光,压缩在身前咫尺间,不住东出西突,宛若活物,快到岂止掌臂失形,若非先前见他解下腰带,少年根本想像不到这奇坚奇锐、刺得鹰枪火花四溅的水芒异物,竟是一根平凡无奇的狭窄白绸。

二人激斗间,冰冽的水珠四向喷溅,宛若置身于飞瀑激泉之前,来处便是那几已辨不出形体的绸带。

别王孙曾以邵咸尊铸造的龙鳞古铗,夺下当年三府竞锋的魁首,赢得“衡门剑越”的剑客美名,此战也开启了“文舞钧天”独占锋会鳌头的“钧天九剑”传奇,花石津从此成为东海三铸之首,新生的青锋照得以再造风华,迄今不衰。

世人皆以为龙野冲衢《弱水三变》是剑法,殊不知是门奇特的内功,别氏先人从被称为水元之精的异宝“沉辰水精”得到启发,此物天生带有润泽之气,能从空气里汲取水分,凝出毫无杂质的净水。

虽难免予人阴柔的印象,事实上,有别于剑走偏锋的阴寒功体,《弱水三变》是不折不扣的玄门正宗功法,走的是上善若水、能刚能柔的路子。

此功初成,能以内力凭空聚水,除非身处沙漠或久旱的烈阳下,周身的环境里榨不出半点水来,否则当源源不绝,其真气还能进一步的控制水流,无分内外,此即为三变中的第一变“化水”。

到了这一步,信手一掌,即能引水入敌体,再以真气控制水的流向质性,或聚或散,可坚可柔,造成可怕的伤害;封脉截流、克敌而无伤,也就是一念间。

别王孙化白绸为利剑,同鹰枪打得有来有回,使的正是《弱水三变》的化水之变。

龙野庄和岳王祠一样,都是祖传内功绝学出现断层后,家道便迅速中落,别王孙少年时颇有奇遇,才得以振衰起蔽,复兴家门,但剑法就全是他个人的天赋和颖悟,与龙野冲衢几无关联。

他的剑快到难以形容,表面上看似血骷髅以旋伞般的鹰展巨枪,挡下了一切攻击,事实上别王孙每一刺都以极微妙的角度差在试探防御的空隙,速度之快,是双方皆挪不出丝毫余裕位移、稍一松懈或有人要见血的程度,但耿照几乎可以断定这场竞速必以血骷髅的落败坐收。

兽面丽人的枪转势若狂风,遮护的面积既大,短兵相接的近迫又使绸剑被锁在身前一线的僵固范围内,别王孙能做的变化和尝试俱都受限……但反过来说也是一样。

血骷髅同样被迅捷无伦的快剑锁住,无法拉开距离,甚至不能停下枪旋,以免护盾一去,别王孙欺入臂围,白绸便即穿喉。

两人中全无变招余裕的,一直都是守得滴水不漏的她。

而女郎强横的臂力终有尽时,频频被枪旋弹开、抛甩如鞭的波光粼影突然一硬挺,径直从枪盾金芒间“切”了进去,绸剑突破的瞬间,一股巨力自血骷髅掌中爆开,仿佛湿滑的手汗成了某种霹雳火器,鹰枪虽未脱手,却向一旁荡开,仿佛被绸剑所震,白袍男子与鹰形枪首交错而过,“嗡!”绷直的绸尖至女郎咽前,纵无锋刃,恁谁都不敢怀疑灌满内力的布缘更胜新磨利斧,足以切开血骷髅柔嫩白皙的喉管—— 直到耿照的余光瞥见山魈髑髅之下,美艳丽人那微扬的嘴角。

(不好,她还有后着!)

嚓的一声轻响,或还有极细微的机簧喀喇声,“飕!”金芒一闪,鹰枪急遽收起,别王孙感应杀气,于千钧一发之际生生横挪数寸,枪首鹰翼仍自他后腰倒拖而回,白袍瞬间开裂,金枪带血一缩,飞溅的血珠却较想像中少,几点溅上白绸,殷红怵目!

血骷髅一侧颈,绸剑落空,或因主人受创,真气不继,瞬间恢复了原有物性,“啪!”软软垂坠,手无寸铁的别王孙单膝跪地,左手摀腰,头胸要害暴露于金枪之前。

女郎正欲改握后杆,一枪搠穿他的胸膛,谁知绸带上的血点一颤,于绸带中央重新聚合成一线,颜色极淡,贯彻头尾,仿佛缝上一根极细的红丝绦。

串了铁线般的绸剑再度昂起,白袍男子出招如风,连刺带抽,如鞭似剑,打击的手感竟与方才截然不同,明显更为柔韧。

适才他若是以蜂尾青钢剑一迳狂刺,那么这柄便是百炼缅剑,又近于摇头枪的白蜡杆,血骷髅挺枪挡开一剑,绸尖却似蝎尾般弹晃,猛在她左肩后扎了一下,才遭击回。

这一扎受伤甚轻,然而绸尖入肉的霎那间,血骷髅半边身子骤软,气血鼓荡,几欲坐倒,想起《弱水三变》中的第二变“炼血”能以真气入血,这厮龟缩多年,万一练成三变“入神”,得以隔空驭气操血,人我无分,今天怕是要栽在这儿,不敢恋战,掖枪拎起少年,急退向边墙,没入其中,余音回荡在天井间:

“莫与我奉玄圣教为敌,可保汝子平安!别王孙,你给我记好了!”

诸葛残锋掠出绣阁,点了别王孙几处穴道,见他腰际逾四寸的创口长得怕人,出血量却少得不寻常,微微翻卷的锐利刀痕依稀见得肌紫脂黄,唯独血色敛于极深处,仿佛有什么堵住了脉行,又像放干血似,一怔下突然省悟:

“想来他的《弱水三变》已修成了炼血之变,能控制血行,远胜过闭穴截流的效果。”石世修眼再馋也不敢明着抢他的儿子,果然事出有因。

别王孙丧妻后不问世事,在龙野庄外给自己修了座坟,以绝外扰。

年前雷奋开按“钧天九剑”清册踢馆夺剑,听人说龙鳞古铗埋葬殉主,掘了别王孙的衣冠冢,取剑扬长而去,两人甚至没打过照面。

诸葛残锋在今日之前,也以为他早已不在人世,岂料内功剑法精进如斯,犹胜昔年。

白袍男子并未撕衣包扎,原地盘膝,闭目调息,右掌轻轻覆着左腰伤口,指缝间未有鲜血渗出,诸葛残锋甚至有他衣上血渍消淡了些的错觉,仿佛《弱水三变》连失血都能汲回体内一般。

他一边为别王孙护法,边信步走到洞门前,觉得有些不对,举臂欲推,眼前所见巍颤颤一晃,忽成了另一侧院墙,若未停步,便要一头撞上,显是被阵法迷了眼耳,看似行往洞门,实则走向他处,只不知影响的范围有多大。

“看来……那女子又重新启动了阵法。”诸葛残锋喃喃道,别王孙垂头不置可否,似乎走不走得出去也不是很在乎,睁开眼时一迳怔瞧左手。

少年被一戟拖出绣阁时投来目色,似求诸葛残锋袖手旁观,他二人今日初识,谈不上半点默契,危急间的一瞥到底有没误读,诸葛实无把握。

别王孙未得示意,当她与带走爱子的木骷髅是一伙的,这才剑挑兽面丽人,以他弱水第二变“炼血”的造诣,血骷髅即便肩上无伤,也绝不能轻易脱出血绸的攻击范围,其人尚且如此,遑论挟带着动弹不得的少年。

个中因由,见白袍男子掌中所捏、拓有“梅少昆”三字血书的棉巾,诸葛残锋终于会过意来;少年在最后关头掷出此物,暗示别王孙纵虎归山,龙野冲衢之主因此未强留血骷髅,否则以他之剑,纵使负伤,血骷髅今日怕是难有侥幸。

(但愿……我们都没有误会他的意思。)

诸葛残锋心中叹息,回头道:“别庄主,此地难以常法行出,如非破壁,便须翻墙。你伤势不轻,恐不利纵跃,待我寻一称手物事,将墙击穿。还是你一会儿能与我翻出墙去?”

“我……动不得。”别王孙怯怯抬眼,未敢直视诸葛残锋,状甚䩄腆:“我家传内功虽能凝血成痂,但这伤口太过深长,痂皮拉不住口子,除非坐着不动,难以抑制出血。能否请你……先帮我找针线来?有……有劳。”

“针线?”诸葛蹙眉:“要缝衣么?倒也不急在这——”

“缝……缝伤口。线……得粗点儿。有酒的话也请……”

“是了,伤口须得洗涤干净,避免发炎。”

“不,单纯是我……那个……比较怕疼,得喝点。不、不好意思……”

合理。

世上哪有能把失血汲回体内,随随便便就收合半寸深的伤口这种好事?

以天痴惊人的修为,也就让眉心刀痕微敛分许,石世修都快惊掉了下巴。

一定是今天看了太多奇事——诸葛残锋尴尬得直欲飞起,摸摸鼻子:“屋里应有针线,庄主稍候。”转身快步进了绣阁,未敢与白袍男子那乳狗般的歉疚目光相对。

……………………

血骷髅在巷弄间奔行着,被血绸一扎半身酸麻的异象早已消褪,她很庆幸自己在跃入绣阁搦战前福至心灵,随手将倾倒的阵基——立于外墙角落、背门藏有符箓的小小地藏像——复位,才免于和别王孙战至两败俱伤。

破坏阵基的人可能不知道:真正发动迷阵的图刻绝对埋满了整座绣阁的地底,加上规模盛大的血祭和价值连城的褉魂石,才得有如许出色的效果。

地藏像里的符箓更像是连接用的楔子,拔出楔子确实能破坏或中断些什么,但插回去也就是了,无伤大雅。

弹剑居虽非死海一系的地盘,然而从里外六尊小地藏像的分布,她便知木骷髅用的是崇武行殿的六天统摄之阵,能原封不动搬来此地,具体而微地缩小到一座阁子的范畴,多半也是教尊的恩赐。

与别王孙一道的锦袍老头修为不俗,能以一记隔空劲扫开她的枪势,眉宇间瞧着有些眼熟,但她确定从没见过他,不知是何来路。

若非木骷髅放行,别王孙也好、金眉毛的锦袍老头也罢,肯定过不了六天统摄之阵。

木骷髅虽依约把梅少昆给备下了,竟也同时伏下杀局,这事参到教尊处多半无用,徒显无能,血骷髅记下了这笔账,日后必定加倍奉还。

她的鹰枪能卸下枪杆,截截缩起至尺半长短,枪首挂在背后的特制革带上,便似一面浮雕鹰盾,还能藏于披风大氅之下,十分便利。

不幸的是伤着左肩胛内侧,莫说挂盾,手臂稍抬即疼,只能咬牙拖掖鹰枪,右手拎着少年的腰带,一路疾行。

马车就在暗巷的尽头等她。

宽敞坚固的四乘大车有着极为低调的乌檀漆髹,白日里看来黑中带红,然而黑夜中便似一团朦胧幽影,能溶于夜幕之中。

四头高大的黑骊健驹也比常马更安静,辕座上一名黑衣佝偻的老驼子,闭目握缰,宛若木雕般毫无生气。

血骷髅打开车门,将少年扔了进去,撩裙钻入,闭门上锁,以枪尾圆珠“叩叩叩”撞了车座三下,驼子便即起行。

他又聋又哑,却是绝佳的驭者,在接到主人的下一个命令前,他会确保马车不受阻碍地驰往目的地。

血骷髅备有一纸价值千金的通关令,即使是深夜出城,城将也不会多问一句,遑论截停拦查。

若能在灵囿庄之会前与白如霜会合,她原本是打算以此车将绣娘载回无际血涯的,如此她有八九成的把握,在到家之前拷问出浮鼎山庄的宝藏所在,稍补舒意浓那蠢丫头浪费掉的时间。

但现在这样……也不坏。就是换了个玩具而已,女郎忍不住微笑。

血骷髅那一个长腿回旋,虽蹴得少年口吐鲜血,其实伤势甚轻,仅及皮肉。

从女郎与别王孙短暂的交锋来看,她完全就是倚仗蛮力的类型,纯论膂力或不在红儿之下,但凡她修为再高些,或在实战间不那么仗恃筋骨气力,这一脚都该踢得他腑破骨裂,性命垂危。

放落遮帘的车厢之内,声气相通无隐,耿照趴在厚厚的绒毡上,嗅着女郎身上所透出的、与汗潮完美融合的曼妙体香。

这股气味他沿途嗅得,颇感陶醉,没想到车内更浓,如兰如麝,却半点也不呛人。

他本想一路装晕到无际血涯,冷不防一抹劲风刺来,本能地连翻带滚、伶俐闪避,位移间未有一霎稍停,忽有些犹豫:“梅少昆武功有没有这么高?万一……不好!”蓦地左臂一疼,枪尖划破袖管,将残布“笃!”钉在壁上。

少年古铜色的滑亮肌肤迸出血痕,又以肉眼可见的飞速闭合,连血珠都不及滑落,才被划开的金创转瞬消失,比变戏法还魔幻。

山魈髑髅之后,女郎目不转睛地看着“神迹”发生,冶丽的杏眸中绽放出饥兽遇食般的贪婪狞光。

“我本以为是只猴子,”兽面丽人啧啧有声。“原来是头风生兽啊。”

“伤、伤口不深……呃啊!”

女郎皓腕一抖,弹颤的金枪又在他臂侧扎了一记,再次上演伤口收合的神奇一幕,瞧得血骷髅心动不已,突然想到:“莫不是那玉冰脐的异能?”枪尖一指他咽喉,嘴角微扬,乜眸道:

“褪了上衣我瞧瞧。”低哑却依旧动听的嗓音说不出的撩人,媚得浑然天成,或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

耿照不会天真到以为是艳遇临头,杀人不眨眼的凶恶女魔看上自己之类,料想她欲一观“麟童”鼎鼎大名的玉冰脐,替瞬间愈创之事找个合理的解释,只得依言脱了里外衫子,袒露出结实的上半身来。

但血骷髅确实偏爱年轻男子。

尤其是稚气未脱,有着青涩气质的少年,仍保有一份与此腌臜世道格格不入的单纯,不会教她想起成年男子种种令人嫌恶恶心之处的,那种宛若天人般的干净孩子。

方骸血虽已称不上是“少年”,但他独自对抗着这个世界的那种执拗与愤世嫉俗,在血骷髅看来充满了少年感,清瘦的身板亦然,不同于成年男性的肥壮颟顸,同样令女郎万般沉醉,难以自拔。

就连毫无技巧可言的粗暴抽插也是,稚拙得讨人欢喜。

眼前的少年完全就是她钟意的类型:浑无余赘的结实,黝黑但富于光泽的紧致肌肤,那是青春无敌的如山之证;清澈澄亮的大眼睛,质朴刚健的粗浓刀眉,遑论招人喜欢的娃娃脸……这不是头一眼就觉惊喜的美男子,但无疑越看越顺眼。

这种毋须刻意为之、却总在不经意间喷薄而出的昂扬朝气,正是她迷恋少年而非男童的原因之一。

本该盯着脐间宝珠的兽面丽人,目光却不由自主落在他高高昂起的裆间,紧绷的裤头要被戳裂也似,撑顶得有些薄透的棉布之下,除深乌茸影和带着紫褐的肌色外,没有其他填料;巨硕如斯,对女郎来说简直比玉冰脐更稀罕。

耿照不能说是不难堪。

他也曾想过与血骷髅图穷匕现的场景,热血激昂有之,阴森恐怖有之,就没有挺着屌的。

这画面之不堪入目,之无英雄气概可言,足令闻者落泪。

无法运使内力的坏处之一,就是难以遮丑。

过往只消略一提气便能澄澈空明、化消于无的欲念,如今就是根再具体不过的拖油棍。

耿照余光交替看着小耿照和血骷髅,万分尴尬,好在靴袜未脱,要不能硬生生抠穿厢板。

“啧!小色鬼。”血骷髅金枪作势一比,斜乜杏眸,饶富兴致:“听说你睡了意浓丫头?”

耿照面红过耳,扭捏道:“是姐姐她……我也不知道……糊里糊涂就……就那样了。我……真不是故意的,我、我会负责的……”心里频向舒意浓致歉。

虽说确实是她起的头,但他也没这么无辜,唯恐血骷髅算起盗少城主红丸的帐,不得已才装乖。

血骷髅似是对他的反应很满意,童男也就一次,插进屄里就没了,但有些少年的纯却能经久不坏,不论何时细品,依旧有滋有味。

“你怎生干的她?说来我听听。”

女郎抿着嘴,舌尖从彤艳艳的唇瓣间乍现倏隐,仿佛生生忍住舐唇的冲动,紧抿处留下一抹晶亮液渍,无比淫靡。

耿照硬到肉棒不住弹跳,面红耳赤、口干舌燥,这些全非作伪;除想起舒意浓的种种诱人处,对面的持枪艳姬更是令人浮想翩联。

血骷髅一进车内便蹬掉了船形高屐,那双白皙结实的修长美腿被细金带子绑进肉里,即使褪了屐台,仍在雪酥酥的小腿留下交错的殷红印痕,红的极艳,益发衬托出白的眩目耀眼,令腿上细细的汗茸与若隐若现的淡淡青络益发醒目,既紧致又柔媚的肌束线条宛然,足胫长得不可思议,堪为“活色生香”四字注脚。

女郎经历剧斗狂奔,衣裳头盔又厚重,汗泽蒸腾,不在话下。

奇妙的是:她天生肌肤气息甚是怡人,并非以熏香强加于其上,便夹杂在湿濡的汗嗅与淡淡的血腥气之间,仍十分好闻。

耿照本以为是体香,狭小的空间内就近品嗅,才知是腿脚足趾之香,令男儿直想凑近啃吻,一饱口福。

而忒长的腿子,肯定不会有双小脚儿。

血骷髅是未曾缠裹的天足,但玉趾浑圆修长,足弓幼细,姣美的形状简直无可挑剔。

晶莹如玉的脚背瘦不露骨,亦无蚯蚓般的筋络浮露,甚至带一丝肉感,美足若此,只能说纯是天眷,凡俗莫可攀比。

她并腿斜坐在一席铺地的白狐裘上,腿比狐裘更白,背靠绣枕,手持金枪,正等着少年的回答。

“我……我不知道,是……是姐姐在……在上面……”这话不假,但严格说来只有一分真。

舒意浓天生易泄,不耐久战,女上男下的骑乘位固然是美乳抛甩,画面美极,却撑不了太久,三两下便丢盔弃甲,也就比宝宝锦儿好些。

血骷髅“噗哧”一声笑出,生生憋住,勉强硬端起审俘的架子,兽盔眼洞中的美眸滴溜溜一转,冷哼:“原来是她骑你。她骑得好么?”末句听着悠扬漫荡,拨得少年心尖丝吊,益发硬得厉害。

“我……不知道。”乖还是要装的。

女郎将他的䩄腆和羞赧全看在眼里,未持枪的那只手如拨水般,以涂着彤艳蔻丹的指尖在长腿上轻轻滑着,低声笑问:

“那你知道,什么样的腿才骑得好?”

少年骨碌一声猛咽馋涎,忽瞥见白狐裘上溅了几点艳红血珠,想起别王孙扎她的那一剑。

真气附着的伤口愈合得更慢,《弱水三变》以气御剑,十有八九是这种类型,哪怕伤口不深,流也流死了她,若抹去唇脂,约莫已是莹白如璧,不见半点血色。

“姐姐,你背上还在流血哩。我给你瞧瞧可好?”

姐姐……到了血骷髅的年纪,没想到还有被人喊“姐姐”的一日,可见在少年眼中,自己竟非是什么凶神恶煞。

陡然间被他这么无心一撩,女郎不禁啼笑皆非,或还有一丝不肯承认的窃喜,料这小子也变不出花来,哼道:“你是大夫么?瞧什么瞧!本座又不是铜胎铁水,你个小小铁匠有甚好瞧?”口气倒不是太凶恶,并未坚拒,反隐隐有诱他近身的欲擒故纵之感。

耿照打蛇随棍上,正色道:“我腹间的宝珠颇有殊异,我是真可以治伤的。”信手往鹰枪刃上一划,再将伤口凑近嘴边舔舐,以完好如初的手背示以女郎。

“像这样。”

血骷髅似笑非笑。“你想舔我背上的伤口,小色鬼?”

耿照被喊破心思,不觉有些尴尬。

其实他更想尝的是她的脚,毋须清洗,就在此地,就于此时,迳抓起来凑近嘴边,细品那与汗血腥咸如此契合的柔腻雪肌,到底是何等的妙物。

“只……只想替姐姐止血罢了,我……没别的意思。”又补一句:“要不,滴血也行的。只是我伤口愈合得挺快,怕挤不出多少血来。”

兽面丽人又噗哧一声,这次没再强行顿止端出架子,收起鹰枪,以右手胡乱松开缠腰,胸前微敞的交襟间露出深邃白皙的乳沟。

她倚着绣枕调整坐姿,似乎这样更舒坦,耿照才瞥见她刚刚压着的枕靠间全是血,肩伤委实不轻。

“过来罢,小色鬼!”女郎咬唇轻笑道,磁酥酥的微哑喉音分外媚人。“来帮我褪了这该死的鬼衣裳。”

……………………

渔阳三郡某地 无际血涯

巫士良坐起身来,闭目垂首,在榻缘静坐半晌,动也不动,胯间的虚乏和沉重的脑袋仿佛提醒着他昨夜的荒唐,酒色在他身上留下深刻的印记,但巫士良什么也记不起来。

“记不起来”这件事,近来已不那么困扰他了,也可能是想不起来的事越来越多,迷茫终究是会习惯的。

他挪动身体,往一旁的铜盆处掬水洗面,宽阔的肩膀和高瘦的身躯像内里撑着支架的巨大傀儡,几人分持着操作起来,难免东倒西歪,他本想安静动作,却还是发出不小的声响。

背后的锦被筒中咕哝一声,是来不及扮娇使媚,纯粹是没睡够的那种,意外让他昂扬起来,久违的晨勃来得猝不及防。

巫士良抹了把脸,水是隔夜的,带着极淡极淡的腥腐,毕竟昨晚便已抹过些什么,而早该替他换盆清水的小丫鬟,现在正睡在床里,他想不起她的名字和长相,一如他在水盆里看不见自己的脸。

滑腻的小手从背后摸进胯间,带着被窝里探出的烘暖。

“道爷……”少女同样温热的柔嫩面颊贴着他的大腿窸窣游至,湿暖的小嘴噙住肉棒,吮得咂咂有声,长发甩至榻下,仿佛树妖的气根,令他禁不住生出被一条美艳的裸蛇缠住的错觉。

“干我……”

那酥腻的熟练娇嗓差点让他软了屌。

离开厢房时,那丫鬟瘫软地趴在榻上,连抽搐都是间或的,时晕时醒。

原本巧致的穴儿和肛菊成了两枚铜钱大小的鲜红肉洞,将会阴挤成一片薄膜,很难区分是撑大或撑裂了,是红肿抑或披创,两洞交融着淌下锦榻的多股白浆里掺着血丝,膣里肠中肯定是狼藉一片。

血骷髅宠爱的婢女全都是这般重口,对巨阳无比饥渴,非要他凶狠残暴、恣意蹂躏不能过瘾,起初巫士良觉得这里简直是天堂,此际却觉无比腻味,倒尽胃口。

就连外表清纯、就比女童稍长成些的小丫鬟,也是这副德性,昨晚的过程虽想不起来,约莫也不会太愉快,今晨还不肯放过他,提醒他似的又痛干了几回。

要不是那丫头根基体力都不如他,这会儿恐怕还没完。

巫士良半点也开心不起来。

他想不起从前是什么样的,但这种身边被娇美的女子环绕,人人在背后交头接耳、不时拿妖娆暧昧的眼波勾缠,他当是香饽饽般的日子,原来是如此令人心惊胆战,夜不能寐。

他觉得自己像头老虎,昂首阔步,旁若无人,忽然发现置身于妖怪的国度,虎豹豺狼不过是食物而已,狞猛无用,就看妖怪们几时要挣开画皮,露出本相进食罢了。

巫士良瞥了一眼重新长出的左手——有段时间他根本不敢看。

这手平平无奇,毫无畸形扭曲,就是这样才异常可怕。

断手时的痛感在脑海中异常鲜明,即使他对斩断左臂的黑衣女子印象模糊,失去手臂一事却是千真万确,决计不能有假。

世间……岂能有断臂重生的秘法?

谁敢说此间真不是“妖怪之国”?

“道爷早!嘻嘻。”廊间两名带着鬼怪半面的侍女见得他来,大老远便让至一旁,偏不离去,袅袅娜娜冲道人福了半幅,直到巫士良昂然行远,背后仍能听见少女们喁喁轻笑,带着某种春情满溢的暧昧。

他的焦躁不安还有另一处更大的来由。

无论血骷髅给的《伐髓策》或师门所传《暴虎凌霜经》,巫士良都练得极其不顺,仿佛他天生就不是这块料,这对资质向来傲视一众师兄弟的道人来说,直是不可思议。

他就像突然间看不懂那些个内功修习的文字,明明字字都认得,串在一块儿就是死胡同。

血骷髅冷笑着扔给他另一本秘笈,此后进境倒是一日千里,尤其能在御女间增益内力,配合他过人的阳物之长,如虎添翼。

假七玄中只有他和白如霜获准留驻无际血涯,这该是莫大的肯定,然而时日一长,巫士良却巴不得远离此地。

——只有在外头,才有逃跑的机会。

武功变强又如何?

锦衣玉食又如何?

美女投怀送抱,主动张开双腿掰开穴儿迎凑又如何?

还不如一看顺眼能心疼的村姑,老婆孩子热炕头,平平淡淡过完一生,好过成天担惊受怕。

当初在梅花林,他就是受不了压迫才反的张冲,哪知投靠奉玄圣教之后,害怕的层级竟直接从狠心的鬼师跃升到妖物秘法的境地,如何是个了局?

像血骷髅那种女人,再美十倍他鸡儿也硬不了,光接近那鬼婆娘他就直想尖叫狂奔,能有多远躲多远。

但血骷髅似乎非常器重他,连白如霜都偶有不在的时候,自浮鼎山庄一役后,巫士良却像被软禁在此,从未被允许踏出无际血涯一步。

所以他好不容易等到今天。

不仅血骷髅、方骸血不在,白如霜也先一步离开了无际血涯,放眼望去,居然已是由他当的家——

那些向他频抛媚眼的侍女,就是在等“道爷”召唤,准备今日好好享乐,胡天胡地一番。

过往血骷髅不在时,无论是何人留守,首脑召开淫乱的群交宴乃血使大人默许之事,一如她日常所行。

为了被指定为留守的统领,众人无不尽心办差,只盼血使大人青眼有加,有机会做一回大开后宫的人间帝皇。

没有人想得到,好不容易轮到了这个肥缺的“道爷”瘣道人,居然一门心思只想跑。

就算有心珠也不管了,巫士良想,白如霜明儿便要回,就算血骷髅方骸血那对狗男女不在,白如霜他也是打不过的,无论如何今天都得走。

无际血涯之外,是个以林树、小庙和各种大小石像构成的迷魂阵,血骷髅管理此间的手法,就是让出去和进来的不是一拨人——运送补给之人,是被蒙着眼带着通过迷阵的;鬼面武士则分成阵里和阵外两批人,彼此各不相属。

驻守庄内的鬼面武士和半面侍女根本出不去,因为断绝了与人世的一切牵系,才会纵情享乐,毕竟除此无他,人生只剩一片虚无。

但巫士良知道怎么离开——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他就是知道。

高瘦的“瘣道人”悄悄翻出院墙,来到迷阵边,换上前几日预先藏起的武士装束,戴上乌沉鬼面,按东方木德灵威仰、南方火德赤熛弩、西方金德白招拒、北方水德协光纪的阵位分布,步罡踏斗,挪移推化,以黄天土德统摄之。

斗宿之象似能交感缩地,三步、九迹、六十四变走完,阵图豁然而开,来到一处谈不上茂盛的疏林边,正是他被那黑衣女子断臂后,拖命回到的地方。

此间正是里外两班武士巡弋的交界,外班之人不戴张扬的鬼面具,改佩镌有同款鬼面的铁腰牌,血骷髅在附近修了座庄子供他们使用,里头不乏道上小有名气的武人。

巡弋的范围甚广,也可能打扮成樵夫猎户的模样,要越过这道防线其实并不容易。

巫士良正打算换下面具武服,突然一截细锐之物抵住他的后颈,来人阴恻恻地说:“想去哪儿,巫士良?”

道人冷不丁的从头凉到脚底心,半晌才想起这阴阳怪气的声音是谁,颤声道:“末……末大夫!你……你怎么会在这儿?”这人不人鬼不鬼的密医还早于白如霜离开,说是要去采药,是被蒙着眼睛装进布袋里送出去的。

他还听鬼面武士们私下议论,有人信誓旦旦说隔着麻布袋摸到了屄和屁股,没摸着鸡巴,肯定是女人,不想她居然出现在此。

来者正是“鬼舞蝶”末殇。

没理会道人的糊弄,阴阴哼笑:“你颈后嵌着心珠,这也敢跑?那些蠢材发作时的死相,合着你是一点都没记住?”

巫士良腿都软了,根本没想到要反驳,遑论反抗。

忽听幽魂般的二尾妖人道:“转过身来。”他依言起身,转头的瞬间,胸腹被“啪、啪、啪”连拍三记,着手处微感刺疼,麻痒钻入身躯极深处,眨眼即逝。

“你中了我的‘附骨钻髓针’。先等会儿。”

“等什——”巫士良浑身一震,如遭雷殛,整个人瘫在地上剧烈抽搐!

末殇将一团棉布塞进他嘴里,死死摁住,以免他咬断舌头,同时也不让凄厉的惨叫声引来在外围巡梭的鬼腰牌。

巫士良几乎失禁,仿佛钻进骨头深处拼命挖搅,又像把骨髓缕缕抽出的剧痛,超越了贫瘠的想像力。

他自不曾受过心珠发作的苦痛,但凡有这附骨针的一半儿,打断腿他都不敢逃离无际血涯。

也不知过了多久,道人才缓缓苏醒,浑身上下的骨隙间还残留着些许隐疼,犹如风湿发作。

舌底有种怪异的苦甜味儿,这不男不女的死阴阳人肯定喂了他东西。

“你吞下的药,能压抑附骨针的药性半个时辰。”浓发如瀑、身披重氅的妖人道:“我就不问你要不要命了,不想再尝一次的话,我怎么说你怎么做。进去!”

进……进去哪儿?巫士良都有些懵。末殇以骨杖一推他肩胛,两人重入迷阵,三转五绕之间又回到了山庄里。

二尾妖人押着他直抵地牢,取出钥匙打开上下里外共三重铁门——就他所知至少有一把是由白如霜保管,不知这烂屁眼儿的是怎生入手——最后一扇牢门咿呀开启,血污的腐臭混着药气卷出,巫士良忍不住掩鼻。

陆明矶剩下的那只手腕还锁着钢铐,可见血骷髅那对狗男女何其忌惮。

末殇变戏法似的取出第四把簇新的复制钥匙,打开镣铐,冲他一努下巴。

巫士良不情不愿扛起了意识模糊的囚犯,只觉陆明矶的皮肤滚烫,整个人像条闷熟的烤猪,绷带里不住地窜出药气,十分呛人。

他听说陆明矶与他有仇,白如霜也曾再三嘱咐,血使大人不在的时候,绝不能让末殇单独留在陆明矶的牢房里,以免他动手报仇。

陆明矶是对付天痴的关键,是万不幸对上那厮时,唯一有可能稍稍牵制他的底牌,不容有失。

巫士良扛着陆明矶,与末殇择路避开庄内众人,再度出得六天统摄之阵,三人伏在疏林中观察四周动静,以免撞上巡逻的鬼腰牌。

巫士良见她全神投入的侧脸宛若雕像,除开裂嘴的可怕伤痕,其实生得极为清秀,而这张脸上并无一丝大仇将报的激动或释然;若说有什么情绪波动,约莫就是戒慎小心,突然会过意来,扛着陆明矶跃出丈余,眦目扬声:

“我懂了,你不是要杀他……而是要救他!”

末殇阻之不及,余光一扫周遭道路,恐他的语声招来鬼腰牌,阴恻恻道:“你有管别人的闲心么?附骨针不到两刻便要发作,我等你活活痛死了,爱干啥干啥,这你还是明白的罢?”

巫士良冷笑道:“你若不交出解药,陆明矶会比我先死。”便要将他拉耷着的脑袋往地面上砸落。

“……慢!”末殇举杖制止,未敢轻举妄动,果然这断手的死残废就是他的软肋。

“你这么大呼小叫,不怕被人发现,堂堂瘣道人私自逃离无际血涯,背叛圣教么?”

道人狠笑:“那是你说的,谁人信?你不过是名客将,出卖医术换取酬劳,我巫士良是血使大人的亲信,奉命留守的头儿,拿你个现行,何惧攀诬!你私自带走陆明矶,意欲报仇泄忿,我至多是看管不力,把人抢回还能将功折罪!白如霜连钥匙都丢了,罪名怎么看都比我重。解药拿来!”

末殇微微眯眼,不得不接受自己犯错的残酷事实。

她观察这厮已久,知他软弱颟顸,不比其他门人,是绝佳的利用对象,却忘了这帮梅花林弟子就没个好东西,附骨针只是她随口编的名目,根本就没什么毒药,不料却激起这个废物的反抗心。

外围不知有多少巡弋之人听见他的声音,但没法再拖了,二尾妖人迷离一笑,幽幽道:“可你不是巫士良哪。巫士良死在了梅花林,被你师傅尸身所蕴的寒气炸成一地冰花,你那会儿也瞧见的不是?”

巫士良的狞笑凝在脸上。

“你……我……你说什么?”

“巫士良的心珠,是我从尸块里起出的。”

末殇缓缓说着,拇、食二指比出颗黄豆般的大小。“巫士良把那枚珠养到这么大,连血骷髅都觉惊奇,决定做个小小的试验,把心珠放到巫士良的师弟颈后,那人叫……我想想。是了,叫汪士炳。

“巫士良的心珠孵化之物,最终吃掉了汪士炳的心珠,却未如往常那般,钻入脑中肆虐,而是再结了一枚珠,变成这么大。”他又比了颗樱桃核儿的尺寸。“在半透的珠子里,几乎能看见蛊虫的模样,肥嫩的身子一鼓一跳的,可爱极了。

“这种养在鹿石上的异蛊,似乎留着若干宿主的记忆,兴许是以鹿石为食所生就的异能。汪士炳不但没发狂而死,反而渐渐把自己当成了巫士良,对师弟操着巫士良般的口吻,如巫士良那般运使身子,还相信自己断了的左臂又重新长回,彻底抛弃了原本的身份。”

“汪士炳”三字掠过心版的一瞬间,巫士良忽觉头痛难当,丝丝绞拧间,一张面孔倏忽浮现脑海,与名字重叠了起来。

会不会……这就是他在镜中水面始终看不见的那张脸?

——世间果然没有凭空长出新手、修复断肢的秘法。这一切都是骗人的。

“原来……”曾经自以为是巫士良的男子喃喃说道:

“我是汪士炳。”

看来是巫士良的心珠入体之后,才混摇了他的认知。

这……却又是什么妖异邪法?

兀那血骷髅,居然在他们的身体里养蛊!

一想到颈椎间有条樱核大小的肥软蜷虫,一点一点吃掉他身为“汪士炳”的记忆,道人几欲呕出。

末殇阴阴一笑。

“不,你不是。”

(第七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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